第二十七章 林中遇袭(1 / 2)
看着前方绵延没有尽头的丛林,李凌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苦笑,两天前,他便一头扎进了这片仿佛没有尽头的丛林之中,虽然早就对它有所了解,可没有亲自遭遇过,是很难对书上的内容,有清楚的了解的,而他则用自己的行动,深刻的学习了一把。
高空上高速飞行的箭鸟一开始便让他吃了苦头,这些看似普通的鸟,却能够通过特殊的结构和飞行方式,飞出比声音还快的速度,更为要命的,却是它们还是群居,他第一次遭遇这种鸟的时候,便结结实实的吃了一个亏,悄无声息的方式,在他接敌之后,很快便会化作轰鸣。
若是一只两只,李凌还比较轻松,可第一轮的冲击便足有十三只,更为要命的是,这些箭鸟速度惊人的同时,还有一只坚如钢铁的大嘴,在高速冲击之下,能发挥出让人难以想象的可怕威力,仓促之下,他只能靠着水幕勉强应对,还没来得及全部击杀,第二波攻击便再次来到,而第三轮已经开始调整动作,而看到同伴死亡后,大量的箭鸟便翻腾起来,显然它们是种极为记仇的存在。
这样的连番冲击,硬生生的将李凌打至丛林,依然无法逃脱,要不是在战斗中,发现这些箭鸟有时大嘴无损,可身躯却无缘无故的爆裂,想起它们身体的强度并不高,诸般手段连番使用,才算是将这些讨厌的家伙消灭掉,再不敢肆意高飞的他,却很快被瘴气熏得头晕眼花。
这些从潮湿的丛林里,散发出来的瘴气,对李凌来说,虽然并不算致命,可在阳光下蒸腾的瘴气,还是让猝不及防的他难受了好一会儿,各种问题接连出现,才让他真正认识到其中的问题,紧接着才发现,门中下发的材料中,已经有相关的准备材料,他却都没有准备,此刻便应对困难,好在有了针对之后,让他前进顺利了不少。
在这样磕磕绊绊之下,总算是完成了大半的路程,远远的便能看到那座矿山所在的山峰了,可就在他松了口气的时候,一道呜呜的低沉笛声,突然从远处,悠悠荡荡的传了过来,看着眼前的密林,他忍不住好奇起来,云头一动,飞了过去。
这笛声并不优美,反而凄厉刺耳,若是一般人听到,定会皱眉不已,可在李凌耳中,却化作了某种奇妙的音乐,不断地诱惑人前往,充满了魅惑之感。没多长时间,远远地,能够看到一个模糊的声音,在一棵参天大树旁,悠然的吹着什么,声音正是从这里传过来的。
虽没有看到那人模样,可李凌心中,却已经开始不断幻想,种种奇妙美好的憧憬,不断在心中翻滚涌起,让他渐渐的陷入到这种迷梦之中,却没有发现,自己久已没有太多波澜的内心,在这刺耳笛声中,竟有了这等可怕的变化。
若是一般人,这等变化不过是心绪混乱,时间长了,也不过是烦躁难受罢了,可对于修士来说,真气随心而动,若是心神不宁,很可能便要酿成大祸,灵台凝练的一点清明,在此刻起到作用,随着一股清气涌出,李凌总算破开了一道口子,发现了自己的变化。
就好像是沉迷其中突然苏醒一般,出现的变化,让李凌猝然而惊,赶紧开始调整状态,避免造成恶果。保存的一点清明,在有所警惕下,才发现那古怪难听的笛音中,似乎有某种奇妙的波动,才能对人的思维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好在它虽胜在润物细无声,可若是心有定见,便难起作用。
可就在他稍稍苏醒,脚步微停之时,两侧的丛林中,三根投枪,夹杂着十几根牛毛大小的刺针,向着李凌铺天盖地的涌了过来,好在他并没有沉迷过深,气息稍稍平复,数道水纹便落在周身,这等凡俗之物,决不可能破坏自己的防御。
只是这时,目光在那几根投枪上闪过才发现,这些竟然使用些人畜的骨头制作的,那些牛毛刺针上,也闪动着某种诡异的青紫,心中突然有种危险感觉,没有什么预兆,他已经向着身后退了出去,就在这时,突变陡然发生。
足足三道水纹,却只是挡住了其中的小半,其一是一根投枪,表面突然放出一团黑气,极具腐蚀性,转眼便将水纹化掉,第二层却是被牛毛刺针刺中,明明介乎虚实之间,可面对刺针上的毒还是效果一般,很快便被侵蚀大半,另两根投枪击中时,便化作一滩黑水,烧灼的地面升腾起阵阵白气。
最后一层却极为简单,便是一根后发先至的投枪,狠狠的撞在这最为坚固的防御之上,甚至没有来得及看是谁发出的,最为坚韧强大的一层水纹便轰然碎掉,而那投枪转眼间,在洞穿两株巨木后,一下消失在天边,让李凌出了一身冷汗,这哪里是什么普通攻击,分明用到了一种他不清楚的特殊方式,才能有这样惊人的表现。
面对铺面而来的攻击,李凌并没有因为防御被破而慌乱,虽然效果不佳,却也给他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就是这么一点时间,之前便萦绕在他手掌之上的云雾骤然变黑,隐约可见的雷光骤然大亮,化作一道电光飞射而出。
\t在这天地间,雷霆是最具诛魔破邪的力量,刚一出现,便骤然飞射,远远超过一般剑光的速度,转眼间便来到飞针之上,稍一接触,一股白烟便从飞针之上飘起,那剧毒色泽一下消散,便无力的向着地面落去。
\t电光再次闪动,一分为三,径直射向三根投枪,转眼间,电光便在投枪上来回闪动,却并没有和飞针那般,马上倾颓,其上反而射出一股惨绿之气,艰难而顽强的抵挡着雷光的侵入,远远看去,便给人一种阴森之感,靠近的草木,迅速凋零枯萎,显出可怕威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