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生死之外(1 / 2)
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非得如此吗?
他无法不感慨万分,随即想起自己对完颜楚乔的承诺,那一刻他当真是满腔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然而到了这战场上,却尽是勇往直前的豪情;但面对那秦桧时,又是另一番誓杀奸贼的决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英雄,但他确实可以为这时代的两个人而死,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就好像后世的他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一样,这只是任何一个真正的“人”的行为。
但他只有一条命,他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若终有一日需要他在三者之间作出抉择,他该怎办?他惟有祈祷这一日永不到来。
真他妈的矛盾啊,感性与理性兼具的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这大概就是身为人类的无奈吧。
在稍后的小憩中,他和部下们坐在一座真正古代城池的青石大街上,一旁是成堆的尸体兵器,一旁是挺进的兄弟部队,一面吃着迟到的午餐,一面试图解开这些可能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战事远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攻入城的金军并没有就此征服了这座不屈的城市,这些在平原上驰骋无敌的北族士兵遇到了他们最头疼的战术——巷战。
大宋士兵将每一间房屋、每一条街道都变成了战场,从巷口、门窗、屋顶、阴沟等处全方位地攻击敌人,神出鬼没;又将砖瓦石块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都变成了杀敌利器,举目皆兵。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大金后续部队源源不断地进城,更高级别的将领接过了指挥权,但只能龟缩于北城一角,艰难地扩大占领区。
尚能作战的五百余死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编制,依旧归于他和穆昆明的领导,他来不及打量他见到的第一座古代城池的完整面貌,便按照进军的号令率领部下沿着已占领的大街向前挺进。
“啾——”,他听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复听到周围金兵的欢呼声,他仰头望去,朗朗的下午晴空下,一只硕大的苍鹰在楚州城的上空盘旋,原来女真族的战魂——神鹰出动了。
此鹰是女真的特产和族宝,个头大,速度快,眼力准,攻击凶,训练成功后,不仅是狩猎的好帮手,更是野战侦察和制敌的利器,又因其威武雄壮,被尊为大金的护教神鹰。
但在这混乱的攻坚战中,神鹰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谁将它放了出来?
他心里一动,莫不是燕洵来了?
急急的马蹄声和响铃声从身后传来,行进中的步兵们纷纷闪至两旁,紧接着,一彪人马皆黑的重甲骑兵从街中驰过,领头的是一位赤马银甲小将,不是燕洵是谁?
他目光追去,燕洵手持一面虎头图腾大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凭良心说,是个人物。
燕洵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那个荒岛小子建功了,他不甘心,不甘心对方的平地崛起,更不甘心的是表妹对这小子的日益青睐,青梅竹马的表兄妹本是水到渠成的一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燕洵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压住这小子的风头。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向挞懒请战,率领他的圣骑队来了,更放出了护教神鹰。
圣骑队的职责是萨满教护法,轻易不上战场,挞懒所部仅有百人编制,此刻却被燕洵为一己之私拉出来。
圣骑兵全是百里挑一的女真勇士,坐骑皆为产自东北的高大骏马,装备极为精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之势。
他们拐上一条东西走向的宽广长街,直扑向战斗激烈的最前线。
燕洵的目标很明确,擒贼擒王,若能捉住宋军首脑赵立,那便是最大的功劳,要知道,这家伙可是令他的舅父挞懒亲王寝食难安、恨之入骨的人物。
当死士队踏上这条看来是楚州城主街道的时候,正是圣骑队大发神威之际,他见识到了古代装甲部队的威力。
这些圣骑兵身披重甲,马裹皮革,上下不惧弓矢,手持巨型标枪,以皮带挂肩,夹标枪于掖下,左右贴墙,五骑连成一排,在居中的燕洵大旗指挥下,冲向宋军的街垒,有如后世的坦克车一般,其配合极熟,挡者死,碰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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