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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水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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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是每个兄弟在战斗的时候都能各司其职,都能尽出自己最大的力量,兵器的操作法门和营中各种信号的意思他们都必须明了,所以之前练军的时候我就强迫每个人都必须识字,不识字的训练只能吃二两肉,待他们饿的两眼发昏,肚子里没油水的时候就寻思着怎么把这字练会了。”

赵天说道:“这也是我清风军成军的法门之一,今天招募的这五六百汉子以后都要过这一关,不识字的少吃肉,还得挨板子,这是清风军的定制章法,却才给二人也早已看过,令出必行,这是我清风军定不可挪的规矩。”

使每个人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威力是成军、打仗最大的道理,赵天一言让老将军感触颇多,种师中忽然觉得似乎在这匪子大营里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

耿直汉子不识字很正常,种师中年少的时候对此也是颇为看轻,也就是近几年在朝堂上整日和那些士大夫斗法这才多读了几篇圣人文章,可眼前这名匪子头领竟然年纪轻轻就已有了如此见地?

山寨颇为讲究、精良的训练让种师中对眼前这个瘦巴巴的年轻人第一次有了别样的观感,眼前这个匪子胸有韬略,绝不是泛泛之辈,是个成大事的材料。

相比于后世成熟的枪支,火绳枪其中一个重大的弊端就是后座力实在太大了,清风军里的火枪手几乎每个人肩膀上都有一大长溜厚厚的茧子,简直已经成了清风军的印记了。

不过人这个东西说来奇怪,有的人过不惯安生日子,偏偏喜欢过刺激的生活,就像种师闵。

种师闵这家伙对赵天不怎么待见,但是见了各种武器就变得亲切起来,尤其是在岳翻的指导了开了一枪火绳枪,冷不丁的后座力让他的伤口再次崩开,鲜血横流,可这家伙又发了一枪,愣是直叫好,说这才是男人用的东西!

组织医疗队要上来给自己包扎伤口,种师闵兴冲冲的抓着火绳枪对着远处的靶子又是一枪,枪口一阵白烟,肩膀猛然被后座力顶的一个机灵,伤口再次撕开的那种疼痛简直能痛到人的骨髓里。

“好,不成想这东西竟是这么一个好物什。”

种师闵激动的都要疯了,刚见这火管子的时候他觉得这东西软绵绵的没有力量,可是发上一枪,观感立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肩膀死命的扛上一下子,远处的靶子上就会多一个明晃晃的大洞,而且根本不需要长年累月的训练,这不,头次持枪的种师闵就已经能做到百发百中了。

“好,好,好,这是个好东西。”火绳枪抓在手里的种师闵简直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了,光滑的枪身、猛然一动的后座力,都让他深深的痴迷。

“刚才种兄弟不还说我这火绳枪是奇技淫巧吗?”岳翻有些一头雾水,这个种师闵,变化的也太快了。

“我这个兄弟啊,跟个小孩子一样,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种师中有些无奈的笑道。

很难想象种师闵这样一位大宋的名将竟然死乞白赖的去跟火枪兵要火绳枪,那枪手自然不乐意,破口大骂,种师闵竟然舔着脸丝毫不顾忌自己的名将脸面了,再三索要,最后也是赵天出面,这才把这杆火绳枪送给了种师闵。

索要了很多铅子和火药,种师闵抓着火绳枪简直像个祖宗一样供养着,生怕哪下弄坏了,连走路都变得有些蹑手蹑脚了,看得出来,他非常喜爱手中这火枪。

赵天专门为打仗组建的医疗队和后勤队、工兵队等让种师中有些吃惊,西军中也有负责后勤、医疗的人,但做这些的多是临时招募的郎中或者服兵役的农夫,像赵天这样专门组建这些队伍的事儿在这个时代少见,尤其李石头专门负责安放地雷、水雷等火器的工兵,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一个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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