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0章 差点自杀的孩子(1 / 2)

加入书签

蓝思甜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真的在李潇阳身感受到了熟悉的感觉。

蓝思甜不禁回头打量起李聿铭。

越看越觉得像,这鼻子,这眼睛,如果不是熟悉他们两个的人,乍一看,绝对是亲父子。

蓝思甜的心里泛起了嘀咕,不会真的这样巧合吧?

如果是这样,那自己可能又要换工作了

但是又转念一想,没听说总裁结过婚啊,如果没结婚,为什么要代孕?

一定是自己多虑了。

吃过早饭,蓝思甜带着李聿铭出了家门,先把李聿铭送去了学校,然后自己才坐公车去班,时间刚刚好。

其实李聿铭真的不想到这个学校里来。

他已经完全学会了小学六年所有的知识,到这里来学,跟一群智商特别低的小孩子在一起玩,他没有任何的优越感,反而觉得无聊透了,但是,谁让自己离不开这个妈妈了呢?

只好继续装成诺一。

而诺一呢?

其实诺一在李家的日子,也不算好过,到这里的第二天,诺一被一群所谓的家庭医生围在间,对着他问来问去。

诺一也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孩子,不管他们问什么,都说不知道。后来看到客厅里,一个小男孩骑着帅气小摩托的照片才明白,原来他们错把自己当成了照片里的孩子。

诺一每次吵着要妈妈的时候,爷爷都会出现,然后告诉他,只有爸爸才能找到妈妈,但是如何找到爸爸呢?

除了他来到这个宅子那天,他再也没看见传说的爸爸。

诺一很喜欢那个爸爸,虽然有点凶,但是他的怀抱硬硬的,很安全。

诺一每天都努力学习,因为管家伯伯告诉他,爸爸喜欢用功读书的孩子。

诺一觉得这个叫聿铭的孩子非常可怜,除了,他的狗。

是的,这个家除了爸爸和爷爷,管家和佣人阿姨之后,还有一条很蠢的狗。

管家告诉他,这个狗的名字叫做球球,但是,诺一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名字,所以,他给这个狗改了名字,叫兔子!

诺一每天最大的乐趣,是做完功课之后,会跟兔子在一起玩一会。

兔子长得一点都不像兔子,反而高高大大的,站起来诺一还要高。

“兔子,去把那个球给我捡回来。”诺一趾高气昂的说。

兔子:

“兔子,求你了,把球捡回来行不?”诺一改成低声下气。

兔子:哼。

“球球!”诺一不甘心的说。

只见兔子飞快的跑出去,然后把球捡了回来。

诺一恨得直咬牙,这个坏狗,只记得以前主人给他起的名字。

“兔子,你带我去找爸爸吧?”诺一最讨厌学习了,而且学了这么多天,也没有看见爸爸回来,于是诺一把主意打到了狗身。

兔子歪着头不理他。

“如果你带着我找到爸爸,我以后再也不管你叫兔子了!”诺一像做贼一样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之后小声的说。

球球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