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追究责任(1 / 2)
新区常委会按照惯例,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是要安排开会的。今天的会议议题是关于火灾的事故问题。
议题有韩晓楠一提出,众人都低下头,韩晓楠敲敲桌子说:“现在,由周局长说一下火灾现场的初步勘察情况。”
公安分局周局长清了一下喉咙说:“火灾现场很凌乱,初步勘察出来的情况是:楼顶的材料是聚苯彩钢板,发生火灾后会燃烧得非常快,并且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按照相关防火要求,作为疏散通道的走廊,墙壁应直接砌到屋顶。而在建筑工人的临时居住区内,走廊的墙和房间内的隔墙都未通到房顶。因此当火灾发生后,烟气就会通过上方楼顶和隔出的居室顶之间形成的迅速扩散至建筑的每个房间,而不是通过走廊慢慢扩散,这大大缩短了房间内人员的逃生时间。”
周局长喝了口水,然后说:“简易楼是上下两层的回字形结构,内侧房间均为无窗房,因为靠近路边,为了防盗,对外窗户上都装有无法紧急打开的铁护栏。对于那些住在里面的人来说,是很有可能会烧死人的,所幸,发现的即时,没有当场造成人员死亡。现在住院的三名重伤员,是因为二楼坍塌压伤,没法即时脱离火海,被严重烧伤的。”
江区长问:“起火原因查明了没有?”
“起火原因初步认为是工人在使用电热水器时引发电线烧熔,导致天花易燃物着火,火势迅速扩散而导致的。”
“电热水器也能着火?”纪高官萧怀德问。
赵青副区长说:“是那种导热棒,就是一根马蹄形的导热棒,放到水桶里烧水洗澡的那种,假如几根同时用,就会引发电线短路跳闸,而这些工人不想经常跳闸,就把保险丝拆下,换成铜线,这样就不会跳闸,可是,却会烧熔电线。”
韩晓楠说:“建筑工人的临时建筑为何没有洗澡的热水?要私自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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