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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杀头买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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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沉重的压力下,被无限制的放大,她完全错判了形势,跟霍禹他们说:“丙吉平素跟张安世、魏相等人走的很勤,所以他说的话,不能全信。反正也这样了,既然昏君把我们当仇人看,索性我们就反了吧!”

老实说霍禹这群官二代治国无术、扰民有方,他们完全就是靠着,投胎成霍光的儿子和亲戚才有的今天,造反这么大的买卖,他们不是不敢,而是完全没有概念——如果真那么容易,霍光就干了,你早就是太子和王爷了。但凡是亲爹,就不会把杀头的买卖,留给自己儿子做去!

要不有句话叫“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呢。一个人要是没做亏心事,他就敢找外人出主意,就愿意去信任别人;要是做了,那么他看谁都是做贼的同行,很多时候就自掘坟墓了,这是心态问题,更是路线问题。

霍家永远不会想到丙吉救了皇帝的命,他还是魏相的师傅,也是天下官员士子心目中的领袖之一,要是他拼了命保着谁,那肯定能换一条小命——就算跟当年的陛下一命换一命成不?

刘病已的目的是为了当一个圣君,所以他不敢冒着背负“白眼狼”名声,得罪满朝文武与天下读书人的风险硬下杀手。当初霍光之所以托付丙吉,眼光的确够毒,可惜的是,霍光要是知道这话,估计要气得在棺材里打挺。

霍禹、霍山这几个人,都是平常习惯“吃喝玩乐”的纨绔公子,面对如此复杂而又险恶的形势,根本没有一个正经主意,既然做母亲的这么说了,他们也就乖乖听命,于是霍家在造反这条不归路上彻底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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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病已在民间生活时,曾经被关过监狱。他深知人们议论法律,都认为冤屈太多而感到悲伤。

原来孝武皇帝执政时,频繁征调民力,穷苦百姓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触犯法律,弄得民不聊生,烽烟四起。

孝武皇帝在恼怒之下,命赵禹之类酷吏制定法令,定出有关“明知有人犯法而不举报”和“长官有罪,其僚属连坐”等惩罚条例。对犯有给人定罪过严或者栽赃陷害之罪的官吏,往往从宽处理;而对那些宽释犯人的官吏则加重惩处。

这正是所谓的“上行下效”,很多奸猾的官吏玩弄法律,转相引用比照苛刻的判例,使刑法日益严密,律令更加繁苛,法律文件堆得满桌满屋,主管官员根本看不过来。因此各郡、国在引用法令时出现混乱,有的罪行相同而处罚各异,奸猾官吏借机进行交易,索取贿赂。想使罪犯活命,就附会能让他活命的法令;想致其于死地,就引用使其非死不可的条文。

所以,他召集魏相前来议事,准备对司法进行一些改革。魏相听闻皇帝的意思后,不禁一笑,拿出一封竹简。

刘病已一看,原来是廷尉史钜鹿人路温舒的上书(即《尚德缓刑疏》,这封上书挺有名的,后世被收录进古文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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