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户籍(2 / 2)
自秦代以来,我国是有人头税的。乃是商鞅所创,秦时称为口赋,汉四年(前 203)汉高祖刘邦下令﹐确定民年十五以上到五十六岁出赋钱﹐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是为算赋。汉代每年八月进行户口调查﹐称作“案比”﹐即于此时征收算赋﹐因此称“八月算人”。到了东汉,也称为口算。
因此,若是朝廷要征召人力修建宫室或者征收人头税,这徐庶刚刚编订的户籍册便是依据。
在政治上,自商鞅开始便实行连坐法,一人犯罪,不仅一户要受惩罚,乡邻亦要收到惩罚,虽然很没有现代法律精神,却是一种互相监督以维持社会稳定的好制度。
在军事上的作用,则体现在征召兵役上。
以后郭斌要参与剿灭黄巾的战争,要参与诸侯争雄的战争,都需要兵员,这户籍亦是最重要的凭证,城西的三万新居民,亦成为短期内郭斌征兵的最重要兵源地。因为这些在饥荒中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弱者,他们或者不会武艺,却肯定是身体机能超于常人的。这也是后世历史上曹操招降三十余万青州兵后,能以之纵横无敌的原因:这些人都是强军!
而郭斌让徐庶在户籍上标注年龄,是为了征召士兵的方便。
为了配合这一方略,郭斌已写奏折送进京城,内容便是欲以汉平帝元始元年为公元一年。
(光和六年)秋,太祖上书,欲以汉平帝元始元年为公元一年,以方便计数,天子从之。
--《太祖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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