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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金山——那个,我曾留恋过得地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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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人本身胖,足有240斤重,自然就这样取名。金山人,比较热情,质朴。

吆喝他的事,都是回去做。那是已是考完试的11点半了。午饭时间点,怎么办呀?都还没有吃饭,食堂的饭又不好吃。

正当我们发愁的时候,“胖胖”的室友来了一句,我昨晚跟我妈妈说了,今天考完试,让她来接我们去吃那一家,最好吃的黄牛肉的饭店吃饭去。我本身是金山人,这里我最熟悉了。

大伙四五个同挤在一辆奔驰的suv车中。一瓶89年代的红酒,从“胖胖”母亲包里拿出来,放在了餐桌上,没吃几口黄牛肉的她,付完了钱,便转身开车去上班了。

那一刻,虽然那边经济可能还有些跟不上,没有繁华城市那样发达,有着地铁,只有那几辆公交车通往其他地方,我也瞬间看到了当地人那一股热情好客的美。

我想,如果与一座大城市相比,我更会选择那一种朴素的地方,和那些人每天相处着,大概也是一种幸福时光吧。

看过的最多的画面也就是一亩亩的黄油油的田地。

那一寸土,过了很久的时间,终究还留在那里,不曾换过另外一个地方。

金山——我忘不了你,更忘不了那边的人,水,以及每一寸土地。

包括,所有的一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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