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故地(2 / 2)
慕天一拿起看了看,这蛋上还有字。用朱砂写着的,歪歪扭扭稚嫩的红色字迹“师傅长命百岁”。
夏疏桐笑眯眯的说道“我的心愿达成了。”
慕天一感动的眼睛都湿了,拍了拍夏疏桐的脑袋“傻丫头。”
夏疏桐抗议道“我哪里傻,那可是你带我去金陵的时候,在雨花台找了好久才找到的两颗纯白的石头。”
唐伯阳愧疚的说道“桐桐啊,外公欠你的太多了。”
夏疏桐摇摇头,笑道“没有的,若不是有外公,桐桐也不会有安定的生活。外公从来都是桐桐心中的大英雄,您的那块石头,我还没找到,不过我的心愿也达成了。找到了,就那给您,我去找去。”
夏疏桐说完,蹦跳着进了前面的树林中。
梅朝凤从后面追了上来,手里抱着两个孩子,喘着粗气说道“外公,师傅,帮帮忙,这三个臭小子第一次进山林,都野了。”
唐伯阳和慕天一一人接了一个过来,梅朝凤这才有功夫擦擦满头的汗水,转身喊道“寒儿,你再不过来,爹就把你关静室里关三天。”
白影一闪,清寒扑进了梅朝凤的怀里“爹,我这不来了嘛。别罚我啊,看,这个给您。”
梅朝凤托着他的屁股,看着他手里的各色野花做成的花束,眉开眼笑了起来。
在清寒的心里,爹爹可好哄了,一朵花,一块糖都能让他高兴起来。
“别以为这么几多小花儿就能让我不罚你!臭小子,想哄我开心啊?”梅朝凤托着清寒的手突然一松,清寒“啊”痛呼一声,屁股估计就被摔成好几瓣儿了。
梅朝凤弯下腰,捏着他白嫩的皱成一团的包子脸,说道“这样,我就开心了。哈哈哈哈哈……”
“我要告诉娘,你欺负我。”清寒气呼呼的瞪着他。
梅朝凤一耸肩“去啊,不怕你娘接着欺负,就去告诉她,哈哈哈哈哈!”
清寒大喊一声“我要离家出走。”
话音未落,就见夏疏桐握着鞭子虎视眈眈的站在他面前。
“啪”的一声,鞭子回响在山林里。
“离家出走?翅膀硬了是吧?”夏疏桐咬牙切齿的,说着。一鞭子就抽在了清寒身边的一颗碗口粗的树上,“轰隆”树干应声而倒。
清寒闭着眼睛大喊“不不……娘……饶命啊……风叔,救命啊……”
御风从后面一阵风似的穿了过来,一把捞起清寒,跑远了。
清风拉了拉清尘的小手,说道“爹爹说的‘作死’”
清尘使劲儿点头“作死”
夏疏桐一家一路打打闹闹终于在傍晚时分到了水云峰。
水云峰是七子山的最高峰,远远望去整座山峰就好像插在云端中一般。山上有无数条天然形成的溪流,不知源头也不知尽头。
夏疏桐站在号称小武当的水云峰最高处,看着脚下那一排黄墙黛瓦,感觉异常古怪。
“沧溟,你不觉得这房子建的很奇怪吗?”
梅朝凤咂了下嘴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i>
小说网友请提示:长时间阅读请注意眼睛的休息。:
---这是华丽的分割--</i>
巴,说道“奇怪吗?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奇怪,他们反正是找死的啊。找死之人给自己打两棺材,奇怪吗?”
夏疏桐拍了他一下,说道“跟你说正经的呢!”
梅朝凤笑着说道“放松点儿,我们是来玩的,顺带找花鬼。”
夏疏桐还是看着山下的房屋,眉头紧皱“你看看,不但这些房屋的布置像是一口大棺材,就连这屋子周围也都围绕着黑气。你看这里跟那里,截然不同的两个天下。”
梅朝凤无奈的摇头“走,下去看看。你呀,什么时候能不操心?”
“我都闲了快四年了。”
“闲了四年?那什么追踪迫击符是谁弄出来的?反隐形符又是谁弄出来的?还有那什么十六式神鞭、天龙五行阵、九幽神龙丹,对对,还有那个一听就是壮阳药的乾坤金枪丸,都谁弄出来的啊?你这是嫌我不行?特别是那扶风仙鹤散,你弄过一次毒药至今没找出是谁偷了药方。又弄一次,不怕再被偷?”
夏疏桐气呼呼的看着他“我说过好多次,那个金枪丸是头疼药。你就说你管不管吧?”
梅朝凤抱着她,狠狠的在她唇上吻了一下“管,老子不管天不管地,也得管你们娘儿几个。”说完一闪身出现在了正站在山门前的大家身边。
唐伯阳看他俩回来了,问道“看出什么来没有?”
夏疏桐说道“这些房子坐落的位置,整体连起来,在上面看去就像是一个大棺材。那个香炉正在棺材的中间,而且这里整个被黑气缠绕着。我分辨不出到底是死气还是怨气,还是其他什么。”
御风说道“是鬼气,风流鬼的气。”
夏疏桐点头“看来,花鬼真的在这里?”
梅朝凤意外的说道“你不觉得他在开玩笑,风流鬼的鬼气,这你也信?”
“信……别人说的我也许不信,但是你跟御风哥说的,我都信。”夏疏桐一边挽着一个,左边看看,右边看看,拉着往前走。
“哇……你别说,这香客还不少。”夏疏桐感叹着,“哎哎,你们看,真有小武当三个字!”
山门前的大牌坊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通天观”,牌坊下面的一块太湖石上,刻着三个通红的大字“小武当”。</div>
<div id="footlink"><a href="上一页</a><a href="返回目录</a><a href="下一页</a></div>
<div id="adbottom"><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script></div>
</body>
</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