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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英才速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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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墨摇摇头,他终于相信酒精这东西能让人变的连他亲妈都不认识。

……

逃回去的余墨并没有时间多余浪费,而是找了准备休息的许志文聊起托福和雅思,许志文对雅思没有多少了解,因为留学美国他最主要学的还是托福。所以以他对托福的了解,他觉得他完全有能力搞这方面培训。

至于雅思,余墨也觉得可以先放一放,以托福为主,毕竟美帝的发达还是让很多人趋之若鹜的。

两人就相关的方法和知识展开了长达两个小说的讨论,讨论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十点。明天还要送季语嫣,余墨选择大晚上打的回市区。

回到家里已经是11点钟,余父余母端坐在客厅,一场关于人类传承和繁衍的讨论展开了。

余父:“余墨,虽然你现在是刚考上大一,但是传宗接代的宗旨你必须牢记。我们余氏一族,本就孱弱,如今壮大我族的历史使命皆系你一身,你可知?”

余墨:“我不是还有个堂弟吗?”

余父:“这不是重点。”

余母:“昨天那姑娘,妈就觉得挺好的。而且今天邻居可都议论开了,都说你给我长脸了呢!”

余墨:“因为母后大人您说过,要我找个门当户对的,所以我已经言辞拒绝来了她,”

余母:“啊,你拒绝她了?”

余墨:“是的,言辞拒绝”

余母:“也对,你这损样子的确配不上人家?”

余墨:“我有些怀疑我是不是亲生的。”

……

第二天余墨在酒店送别了季语嫣,他以为两人的见面多少会有些尴尬,但是他错了,季语嫣的表情看不出一丝异样,仿佛昨晚的事跟没发生一样。

只是她摇上车窗离去的那一眼,余墨似乎看到了季语嫣嘴角的戏谑,那是对一种实物势在必得,玩弄掌心的感觉。

余墨的心咯噔了一下,想到那一百万的投资,他突然有种深陷旋涡不能自拔的感受,他很不喜欢这种预感。。

……

一年之约的那天,余墨特意去了未名湖畔,他痴痴地等了两个小时,结果周晗雪没有出现。他内心底的失落和不安占据了整个心脏。拿出手机呼叫了那个熟悉的号码,结果并没有呼通。

他也去了周晗雪的家,敲了半天都没人答应,最终他只能放弃。心情极其低落的他去见了还躺在病床上的李想,除了床头那盆永远绽放的向日葵,其他都没有变化。

整个暑假,他把自己安排的像一根上紧的发条。每天早上6点钟起来读英语,背单词,做托福的试卷,一直都晚上十点他才会停下来。每一个星期他都会找许志文汇报学习心得,两人研究托福命题的形式和内容,想以尽快的方式整理出一套卓尔有效的学习方式。

许志文被余墨的努力学习的行为感动了,还专门叫了sunny 老师过来一同讨论。终于在开学的前一两个星期,完成了一套简单有效的托福单词记忆法和托福单词总结。

这本总结出来的单词,由一个红色笔记本记载的,后来的英才人视之为经典的小红书至此诞生。

而这两个月的不眠不休在英才的历史上也成为:英才速度。这种忘我的工作态度,曾经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英才人。

正是因为这种拼搏奋斗的精神,让英才在改革开放的出国大潮中,独树一帜,很快占领了出国市场,为英才上市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自然也是后话。

谁又知道此刻的英才掌门人还在拥挤的火车上,和一个凶神恶煞的女生对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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