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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优先收购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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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茂市之前,腾龙集团就大致估算过秦川集团的资产,两个在建项目加上一块竞标宗地,在未来能够创造出接近二十亿的价值,并且可以基本垄断茂市的建筑行业,所以秦川集团潜在的经济价值绝对不止秦川集团这点总资产这么简单。

“那么,就请贵部门先配合解封秦川集团公司账户,然后向我们腾龙集团提出借款书面申请,在清偿完债务之后,我们可以先行借款27亿,用于秦川集团的债务清偿。”

如此操作下来,秦川集团的债务只有17.13亿,其实也等于腾龙集团提前支付秦川集团的收购款项。

当然秦寿个人是不可能拿到一分钱的,并且还得面临高额罚金的问题。

由政府部门牵头,一切事情都简单了起来。

短短两天时间,秦川集团就完成了资产解封。

在政府机构的公证下,腾龙集团一次性清偿了秦川集团的债务,并且向秦川集团出借27亿元,用于清偿秦川集团的各项债务。

对于秦川集团,腾龙集团也正式启动了收购程序。

“李总,目前我们腾龙集团债务为98.67亿,加上宜市第一建筑公司、未来秦川集团两个再建项目以及腾龙集团手中的四个项目、腾龙特建、节源项目及爱家平台营收,在未来两年只能,我们能够完成资金回笼180亿左右,完全足够对此所有债务。”

两年时间,盈利能够达到八十亿,算下来每年大约有40亿净资产收益。

四十亿不算多,关键是腾龙集团的产业估值,绝对能够突破300亿。

300亿是什么概念?代表着腾龙集团在未来有资格承接各种大型建设项目。

在腾龙集团的资金介入下,秦川集团的大部分债务被结清,由于秦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茂市.法院从快从重对其进行了审判。

挪用公司公款十亿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亿元。

收款人钱茗因卷款外逃,被列入华夏征信系统黑名单,并且对其实行全网通缉。

值得一提的是,秦寿案审判结束,立刻在省内引起巨大反响,特别是当时和恒瑞集团合作的几个集团中,有两个集团的老总此时正坐卧难安。

因为他们有和秦寿一样的情形……

“喂,打听到消息了没有?秦寿有没有把咱们供出来?”

“不知道啊!秦寿这是重大经济犯罪已经隔离了,我们没法和他取得联系。”

“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咱们还是早点想办法,先把这个窟窿补上吧!”

本着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的想法,某两家集团老总此时正在想方设法筹钱补漏洞。

总之在经侦来之前,先把账给补上,总之情节要轻许多。

甚至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已经在商量要不要把公司给卖掉,然后直接出国。

无疑这样是保险的,因为哪怕秦寿现在没翻供,但谁敢保证他未来不会把他们供出来?

“李总,根据茂市法院公示的消息,秦川集团将于月底进行司法拍卖。”

李优秀眉头一挑:“嗯,向茂市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主张腾龙集团优先收购权。”

(PS:司法这一块,不可能写那么严谨……随便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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